第(2/3)页 “啊啊!” “啊~” 士兵们接二连三的惨叫,这些普通士兵面对F级怪兽根本没有还手之力。 “内城,内城,我是苟富贵,外城第3区6街发现鼠王,请求支援,要快。” 砰砰砰砰! 苟富贵边求援边开枪,他射出的子弹对鼠王有着不小的威胁,拖延着时间。 但双方之间实力的差距太大。 “啊啊啊~” 不到半分钟内,十几个士兵,除了苟富贵之外,全部惨死。 整条街上都是断胳膊断腿,鲜血遍地。 鼠王同样不好受。 押运工资的士兵配备的枪支都是大威力步枪,比王嫣然带着投放老鼠药的那些士兵的配的手枪威力大多了。 鼠王近距离中了几十发步枪子弹,也很惨,金色的毛发此时已经沾满了血污。 有鼠王自己流的,当然更多是内城士兵们的。 苟富贵已经打空了他身上仅有的两个弹夹,用力把枪一扔,悍然拔出了腰间的匕首。 匕首精铁打造,闪着寒光。 他是苟,但关键时刻他也有血性。 狭路相逢勇者胜,这时候害怕就只剩下死路一条,只有拼命才有一线生机。 这种道理,越喜欢苟的人越懂。 “吱吱~” 鼠王乱叫着冲向苟富贵,苟富贵握紧匕首扎向鼠王的眼睛。 嘭! 苟富贵被撞飞了出去,大口吐着鲜血。 匕首没有扎中鼠王的眼睛,而是扎中了鼠王的脸颊。可惜精铁匕首破坏力不足,连鼠王的皮肤都没被划破。 苟富贵眼神涣散:“我不甘啊……” 噗嗤! 鼠王张开大嘴,一口咬断了苟富贵的脖子。 …… 林凡从卡车里爬出来的时候,一眼就看到前方不远处正低头进食的鼠王。 林凡放缓了动作,先打量了一下四周,发现原先的士兵全都死光了,包括那个开枪射他的混蛋。 林凡不敢发出太大动作打扰鼠王,双眼四处乱瞄寻找逃离的路线。 结果林凡发现逃跑的希望很渺茫。 突然,他眼露惊喜,发现他右手边一步远的地方有一具士兵尸体,还有一把步枪。 林凡再次看向鼠王——如牛犊般大小的鼠王正在低头进食,后门大开。 从林凡这个角度看去,是个完美的射击角度。 狭路相逢勇者胜。 为了活着,并且以后活得更好,林凡立刻决定莽一把。 他悄悄侧移,一把将步枪抓在了手里。 鼠王依然在低头进食,没有注意到林凡。 苟富贵高级武者的血肉对鼠王来说是大补之物,鼠王吃得很香。 林凡深吸口气,前世的射击状态在脑海中酝酿,心情瞬间古井无波。 如福临心至,林凡流畅地举枪瞄准了鼠王的弱点,瞳孔微微一缩。 砰砰砰!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