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 视频改进的方向-《我不做律师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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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正常的非法狩猎也就算了,但实际上的被告人却是一个果农。
具体案例也很搞,总有鸟去啄果实,老农没办法,就拉了网保护果树,但老农拉的网是足以将这些鸟困住的细网,一旦困住鸟必死无疑。
于是乎……
网上死了一百多只鸟类,更倒霉的是这些鸟绝大部分都是“三有”保护动物。
你说老农冤吗?
冤。
但是没用,后果已经造成了,而且老农明知拉细网可能造成鸟类死亡的危害,但他放任了这种行为,法律上的专业术语叫做间接故意。
而非法狩猎罪的主观要件就是行为人的故意。
最后,检察院建议罪名非法狩猎罪,附带民事公益诉讼。
涉及到“三有”保护动物,都需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。
在林焕的争取下,最终法院判处管制一年,作案工具,就是那一堆鸟网没收,赔偿三有动物死亡的钱,然后向社会公开道歉。
管制刑是最轻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了,不需要关起来,只要在规定的活动范围活动就行了。
像这样的案子还有很多,这还不是最奇葩的,这只是林焕经手过最奇葩的案子,其他更神仙的都是在书上或者裁判文书网看到的。
孙胜完的话倒是提醒了林焕,结合这些奇葩案例,观众听起来也是能有很多兴趣,倒是可以试一试。
缩短时间的话也行,反正讲个案例也要不了一分钟,然后剩下一分钟讲一讲案例的问题和涉及法条。
又不是发裁判文书,像适用的总则就不需要提了,只需要科普分则。
总则除了法学生,也没几个观众会感兴趣,都是概念性的基础,除了法律人能用到,大众更关心的其实还是刑法分则,也就是法条。
这一点倒是不怎么需要改变。
奇葩案例林焕是有记录的,在裁判文书网看到这些好玩的案例林焕一般都会下载下来,没想到现在刚好用到了。
裁判文书网是对外公开的,想看庭审直播或者庭审记录的去庭审网,想看审判结果或者各类文书的,去裁判文书网。
这些东西一直都是公开的,一些案件在开庭前后也会公示。
虽说……没几个人会注意就是了。
不说别的,林焕接手的那个非法狩猎案的公开向社会道歉,电视台来人了不假,但也就一篇报道,没有引起多大的波澜。
不涉及到自己的案子,一般大众都是不会关注的,除非是那些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大案。
打开以前下载的合集,开始写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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