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大头其实头并不大,只是他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须发,才被麻匪同行取了这么一个诨号,也可能是那僵尸见他上边头大,认为血也多的缘故吧,吸完小六子的血,就朝着他奔来了。 跟随大姐这么多年, 大头也是身经百战的积年老匪了,那僵尸出现的悄无声息,就是一身血腥味太浓郁,这让大头感知到不对劲,凭借厮杀中得来的经验,他躲过了僵尸的扑击,可手臂却被捞个正着, 让僵尸一把抓了五个窟窿眼。 等大姐过来惊走了僵尸, 大头才觉得两眼发昏,手臂已经是没了知觉,他暗自埋怨自己,刚才就该直接砍掉这手臂的,就这么一时疏忽,尸毒已经逆着血气攻入心脉,若不能及时医治,怕是不久自己也变成僵尸了。 当然砍下胳膊后,也不一定能活,自己跟着大姐一路流窜,从东边山河到这南国林间, 路上亲眼见得死去的兄弟,不下十个,如今无非是轮到自己, 也没什么好说的。 走到那僵尸最后消失的地方,大头抽出跟随自己奋战多年的钢刀, 对着中了尸毒的胳膊就是一刀下去, 像是砍断一根甘蔗这般轻松,那胳臂也像断裂的甘蔗一样, 溅出一蓬血水,掉落在地上。 倒不怎么疼,就是流出的血有些黑,大头这时还有心观看伤口,他见着僵尸没被吸引来,把钢刀插在脚下泥地里,伸出完好的手按住断臂处,用力挤压。 “快来,这里有你最喜欢的血,热腾腾的,快来啊。” 大头口中喃喃自语,眼神明亮,他四处扫视着周围,试图找出任老太爷的身影,可入目所在,俱是深沉的夜幕,那石青色的官服, 似是完美隐入了这黑暗中。 “这里的血你不喜欢啊, 那我换个地方。” 见着这僵尸迟迟不来,大头面色慢慢变得惨白, 他抽出地上的钢刀,对着自己小腿、胸腹处,开始划拉,随着大头动作,一股股浓郁血腥气,渐渐扩散至周边。 血味随着林间的风,飘荡至一处荫蔽的地方,这里正是任老太爷的藏身之处,他远远跟着这群麻匪,就像是贪婪的鬣狗发现了腐肉。 任老太爷从义庄出来,顺着本能血脉的吸引,直奔任家镇议事大厅,那里有他的儿子任发和孙女任婷婷,只要吸食了血亲的血,就可以让他实力大增,一举化为飞僵不化骨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