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章 火球术,阳谋-《有魔法不学,你修仙?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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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覃强越想越不得劲。

    林灿这小子忒帅了,他就是看对方不爽。

    尤其是对方天赋全方位吊打自己,他就更不爽了。如果林灿一开始就选择魔法系或是魔武双修,覃强绝对会收起自己的不爽,至少在表面上不会表现出来。

    哪怕心中不爽,表面上也会陪着笑脸。

    但是,这小子自己蠢啊!

    选了个修仙系,想成为修仙者?

    哈,这样一来,自己之后岂不是可以随便拿捏他?!

    多好啊!

    可结果!

    偏偏老师、副校长他们却脑子有坑,非盯着人家不放,甚至哪怕有一年之约都还要搞这么多小动作,明里暗里逼迫人家尽快转系···

    这不是跟小爷我过不去么?

    最郁闷的是,自己竟然被选中,成为‘执行者’之一?

    晦气!

    他冷眼旁观。

    方才在其身旁的‘小弟’,则来到练习场边缘,举着练习法杖,口吐咒语。

    魔法师的‘武器’,分为两种。

    一种为法杖,另一种为魔杖。

    法杖娇小,其本身与长一点的筷子差不了多少,魔杖相对笨重,至少也有拐杖大小,甚至于足有一人多高,携带并不算方便。

    二者忽悠优劣。

    法杖小巧轻灵,但魔杖所能带来的加持更大。

    至于如何选择,则看魔法师自己了。

    当然,新生除非自己‘家有’,否则,无论法杖还是魔杖,必然都是没有的,不过魔法系财大气粗,给每个新生发一个‘练习杖’却也是常规操作。

    所以虽然他只是新生,但也有属于自己的练习法杖。

    练习法杖没有太多的加持效果,唯二的效果,就是节约使用者的魔力与精神力。

    毕竟这样才能让学生们使用更多次魔法,将练习效果最大化。

    所以,该念咒还是得念咒。

    更何况,新生~

    想瞬发魔法?

    哪怕是最低级的魔法,也很难。

    还是那句话,除非‘家有’。

    本身就是天才,而且家里有资本,从小就教他学习还差不多,但严格而言,这种情况下也不算是新生了,至少也是个‘带艺拜师’。

    “伟大的火元素之神,请接受我最虔诚的信仰,并赐予我力量。”

    “火球术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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